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4)云01行终53号
云南创科昕房地产经济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唐乾诉被上诉人昆明市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行政协议一案。上诉人请求依法撤销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作出的云0111行初9号行政裁定书,依法指令一审法院继续审理。因你与本案有利害关系,通知你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百三十九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法官公正廉洁办案告知书、执法承诺书、廉政监督卡。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即2024年3月12日,上午9时30分在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办公区第二法庭对本案进行公开询问,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二月八日
此公告于2024年2月8日发布于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网(yn.kmcour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