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执行动态 > 执行案例

司法拘留不是目的,主动履行更有性价比!

  发布时间:2024-03-27 10:44:31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巩固“百日执行攻坚”行动成果,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以涉民生和小标的案件专项行动为依托,以“惩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高压态势,对一批追索农民工工资、工伤赔偿、人身损害赔偿等涉民生小标的案件进行重点清理,拘留18人,在多起小标的案件中展现实干担当。

以拘促执,全部履行

“法官,我凑到钱了,能不能别拘留我了……”近日,执行法官接到申请人提供的线索,立即组织警力前往被执行人白某家中拘传。在执行干警的耐心释法说理下,被执行人白某仍然消极对待,怠于解决问题。据执行法官了解,白某曾在执行期间低价转让名下股权,存在逃避执行的行为,遂决定依法采取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在体检结束之际,被执行人白某主动提出愿意履行全部债务,并当场向申请人支付所欠款项。至此,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以拘促和,达成和解

“法官,我找他找了四年,这钱还能要回来吗……”2023年10月,经西山法院审理判决,邬某应支付西山区某宾馆房租20750元及期间资金占用利息。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并多次敦促邬某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邬某仍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申报财产。

近日,执行干警接到申请人电话,称发现了被执行人的踪迹,执行干警火速出警将被执行人拘传到院。虽对其耐心劝诫,阐明利害关系,但邬某仍拒不履行支付义务。经批准后,执行干警果断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面对司法拘留的强大威慑,邬某最终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主动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当场支付欠款10000元,剩余款项于次日下午2点前全部还清。

拒不履行,司法拘留

“被执行人邓某,因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在依法对你作出司法拘留15天的决定!”赵某与邓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西山法院判决邓某向赵某支付租赁费10710元。判决生效后,邓某拒不履行义务,赵某向西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依法向其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邓某在收到法律文书后仍拒不履行。

经执行法官实地走访,发现被执行人邓某长期经营一处菜市场,其微信账户交易流水中曾有多笔大额转账,但仍以无履行能力为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近日,执行法官成功将邓某带至法院,对其宣布拘留15天的决定。

司法拘留不是目的,而是实现申请人合法权益的手段。下一步,西山法院将继续厚植为民情怀,强化责任担当,不断加大执行惩戒力度,依法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行为,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的庄严承诺。

 

来源:西山法院
责任编辑:尹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