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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云01民终771号
(2024)云01民终771号判决公告
作者:民一庭  发布时间:2024-03-22 11:29:53 打印 字号: | |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云01民终771

 

昆明蓝光云报置业有限公司、晋宁滇池置业有限公司、云南白药置业有限公司、云南蓝光和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云南乾升置业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雷健勤,原审被告昆明蓝光云报置业有限公司、晋宁滇池置业有限公司、昆明坤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云南白药置业有限公司、云南蓝光和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4)云01民终77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一审案件受理费按一审判决执行。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上诉人云南乾升置业有限公司承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该判定书,逾期则即视为送达。

 

 

 

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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