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的公正执法,让我真真切切地感受到公道人心。”近日,当事人徐某向官渡区人民法院送来三面感谢锦旗,分别感谢官渡法院、执行局承办案件的三位法官、干警。法官。
2016年5月26日,黄某、苏某、某某食品公司与徐某借款合同纠纷经官渡法院调解,由黄某、苏某、某某食品公司偿还徐某借款及利息。可到期后黄某、苏某、某某食品公司未自觉履行,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多方查找,对某某食品公司名下厂房进行了查封、拍卖,后因流拍,黄某、苏某、某某食品公司与徐某达成以物抵债协议将上述厂房抵给徐某。但协议达成后,厂房内工人仍旧从事作业且厂房内机械设备被其他法院因另案查封,故上述房屋迟迟未交房。
历任承办法官多次勘验现场,询问、告知双方当事人并粘贴腾房公告,可因厂房占地位置复杂且工人众多,容易引发群体性矛盾,案件一直未取得实质性进展。
官渡法院执行局高度重视,2024年3月1日,执行局组织全局力量,前往涉案厂房强制腾房,同时协调兄弟法院一同到现场处理厂房内已查封的机器设备。
现场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对厂房占地位置进行了详细的核实,组织被执行人以及从事作业的工人集中进行释法说理,取得大家的理解。
随后,官渡法院将厂房交付给徐某。双方当事人均十分感谢办案法官在执行过程中的善意文明执行,切实维护了双方的合法权益。
锦旗即是对法院工作的肯定,也是对法官的鞭策。执行工作的方式方法,不能仅拘泥于法律条文,更要结合案件事实、法律规定兼顾社会人伦、当事人权益需求“对症下药”才能做到法理与情理相得益彰。
接下来,官渡法院将继续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及时有效化解矛盾,以实际行动回应广大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新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