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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差评”惹纠纷,看官渡法院如何高效化解 →

  发布时间:2024-03-26 10:03:35 打印 字号: | |

在网络购物日益发达的今天,因网购发生的纠纷也层出不穷。无论是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还是电商平台作出的条文,都对网络交易有明文规定,用以平衡交易双方利益,规范交易行为,打击交易乱象,但归根结底,诚信才是交易的根本。近日,官渡法院诉前矛盾纠纷化解中心委派中国中小企业协会调解中心主持调解,在诉前化解了一起因“差评”引起的网购纠纷。

张某在某电商平台购买了售价为28元的阴沉金丝楠木料,收到商品后,张某认为商品质量与自己的预期不符。张某一气之下在电商平台上给出了“真的是忽悠人”的差评,并将评论置顶。张某的置顶差评导致商家店铺综合动态分降低,商家与张某沟通未果后申请法院诉前调解,希望解决纠纷。

调解中心调解员查阅案件材料,与当事人电话沟通后了解到,张某作出置顶差评后,商家店铺近一周支付转化率下降了13%,店铺综合动态分也相应降低。商家多次联系张某试图协商解决问题,张某均置之不理,商家表示希望协商解决纠纷,同意办理退货手续,将货款退还张某。但张某认为商家销售的阴沉金丝楠木与其预期差距过大,是商家存在问题,自己反遭起诉,拒绝与商家沟通协商。

调解员了解情况后耐心劝解张某:商品的价格反映了商品的价值,应客观承认在下单购买商品前,已通过价格对商品的价值有了一定的合理预判,但网购毕竟不同于即时的实物交易,消费者收到的货物与自身预期存在差距,产生心理落差是正常的。商家申请法院诉前调解的本意并不在于追究责任或者否认消费者的主张,而是希望通过第三方促成纠纷最优化解决。从切实解决问题、维护自身权益的角度出发,如果张某确实无法接受商品的质量,调解员可以根据张某的意见告知商家积极为其办理退货或换货手续。如若可以接受商品,是否愿意重新从客观的角度给予商品评价。

经过劝解,张某同意与商家沟通。调解员遂告知商家主动联系张某,对商品价格、品质等向张某作出合理解释,并征求张某的意见,积极为其解决售后问题。通过沟通,张某明确不要求退换商品,并删除了差评,商家也于当日撤回起诉。

在经济交易中发生冲突是常态,正面面对、积极沟通、诚信负责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官渡法院坚持“调解优先、能动司法”的原则,积极在诉讼前端推动纠纷高效、便捷解决。当事人发生纠纷应积极自行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法院诉前调解。


 

来源:官渡法院
责任编辑:尹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