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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贡法院马金铺人民法庭全流程调解促纠纷实质化解
  发布时间:2024-03-22 11:06:29 打印 字号: | |

近日,呈贡法院马金铺人民法庭贯彻落实全流程调解要求,实质性化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2023年国庆期间,郭某驾驶机动车与王某驾驶的网约车发生追尾事故,经交警认定,郭某对事故负全责。案涉网约车因该事故进行维修导致停运,双方协商未果遂诉至法院,要求郭某赔偿王某停运期间误工损失3500元。

案件立案前,呈贡法院依法委派特邀调解组织开展调解。“就这点小事至于上法院吗?他这是赤裸裸的敲诈!既然如此,我奉陪到底,不用调了,你们立案吧,我等着!”郭某情绪十分激动,直接拒绝调解。案件正式立案受理。

承办法官阅卷后发现,此案虽然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简单,但双方当事人之间有“心结”,若是“一判了之”,双方的矛盾肯定得不到解决,甚至还会进入新的诉讼程序,便利用庭前送达等“空档期”再次组织双方调解。

“一口价,2000!不能再少了!”王某做出了巨大让步,但语气中依然透露着不满。“轻轻撞一下你修7天?漫天要价,得理不饶人,直接法庭上见吧!”庭前调解在双方的争吵声中再次不了了之。

庭后调庭前调解虽然失败,但法官已经找到了问题所在,双方对车辆维修天数和王某日平均收入存在较大争议,也明确了庭审的关注重点。然而,郭某经合法传唤并未出庭,并在电话中告诉法官如支持王某诉求,其将持续申诉。虽是缺席审理,法官依然认真对王某的主张和证据材料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调查。

经审理,法官认为,王某主张车辆维修时间为7天并出具了维修证明,但结合车辆受损程度、保险公司支付维修费用时间等因素来看,不排除王某怠于取车导致停运期间拉长的可能。基于以上判断,法官再次联系王某,向其释明法理,王某表示愿意以1200元调解。最终,法官通过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组织双方当事人在线调解,双方在线签订调解笔录,郭某通过微信当场向王某支付1200元。

好事多磨,调解工作亦是如此。案件虽小,若“心结”不解纠纷依然无法化解。下一步,马金铺法庭将继续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理念,发扬鲍卫忠同志“磨”案子精神,充分发挥调解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抓实全流程调解,持续探索诉前调、庭前调、庭审调、庭后调一体衔接机制,力促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来源:呈贡法院
责任编辑:尹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