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4)云01民终3646号
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
本院受理的(2024)云01民终3646号上诉人云南盈煜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云01民终364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