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告

关于(2023)云01民初931号案件上诉状的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12 09:59:35 打印 字号: | |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3)云01民931

 

云南裕锦屋业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云南舜禹智和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起诉被告姚雪、李大芝、云南裕锦屋业有限责任公司、云南际通投资有限公司,第三人许正辉、杨波、李燕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云南裕锦屋业有限责任公司《民事上诉状》,云南裕锦屋业有限责任公司的上诉请求如下:1.请求依法撤销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云01民初931号《民事判决书》的判决,依法改判支持上诉人的全部诉讼请求;2.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年三十二日


 

责任编辑:钟仁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