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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海法庭用活“2+3(1)+N”机制,搭建诉源治理“连心桥”
  发布时间:2024-03-19 10:01:12 打印 字号: | |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福海法庭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作用,以“2+3(1)+N”机制为抓手,将法官团队“搬出”法庭院坝、“挺进”矛盾源头发生地,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格局。近期,福海法庭就一起家庭纠纷联合多部门,共同研判、联动调处,成功化解矛盾。

今年2月的一天,西山公安分局杨家地派出所受理了一起家庭纠纷。了解事情原委后,福海街道综治中心牵头,联合福海法庭、派出所、社区、妇联相关负责人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先后两次组织双方调解。法官认真倾听当事人产生冲突的原因及诉求,紧扣矛盾焦点,从情理法出发耐心进行调解。经过努力,矛盾纠纷顺利化解,当事人承诺,今后遇事冷静处理,共同经营好家庭。

“2+3(1)+N”机制是以乡镇(街道)综治办(综治中心)为主要阵地,由乡镇(街道)政法委员、派出所所长统筹组织,综治办(综治中心)、派出所副所长、司法所所长、派出法庭庭长全员参与,整合各村(社区)及卫健、妇联、民政、教育等基层资源力量,实行统一组织、指挥、调度,共同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命案防控、精准普法、社会治安突出问题整治等工作,推动矛盾纠纷联调、联处、联控。

自福海街道“2+3(1)+N”机制实体化运行以来,福海法庭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源头排查及预防化解工作,对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按照“发现登记、风险评估、分流交办、分类调处、预防处置、动态管理、跟踪回访”的闭环流程进行处理,从源头减少诉讼增量,助力诉源治理工作从“有”向“优”转变,推进多元解纷工作走深走实。

下一步,福海法庭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能动司法搭建一座座沟通民心的“连心桥”,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来源:西山法院
责任编辑:尹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