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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云01民终3129号裁定送达公告

作者:环资庭  发布时间:2024-03-13 14:31:19 打印 字号: | |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云01民终3129

 

方勇、乔林:

本院受理上诉人刘显良与被上诉人方勇、乔林债权人代位析产纠纷一案,本院经审理2024年3月13日依法作出了(2024)云01民终312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一、撤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2023)云0102民初16207号民事裁定。二、本案指令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审理。”,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前述二审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该二审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O二四十三


 

责任编辑:杨晶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