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昆明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发布《关于命名第四批昆明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的通知》。其中,官渡区人民法院被命名为“第四批昆明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近年来,官渡法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充分发挥审执职能,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完善纠纷解决机制,扎好民族团结同心结,画好民族繁荣同心圆,走好民族复兴同心路。
紧扣工作重点
将民族工作融入审判执行主责主业
官渡法院始终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核心内容贯穿审判执行主责主业,用司法护航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紧扣新时代人民法庭“三个便于”“三个服务”“三个优化”原则,深入民族地区开展巡回审判,做到“让法官多跑路,让群众少费心”,为行动不便或路途偏远的当事人“送法上门”,把法律适用和民族习俗相结合,引导当事人依法解决纠纷。紧扣以案释法开展民族团结教育,主动向各民族群众宣传法律和民族政策,引导各民族群众增强法治观念,形成以和为贵、互谅互让的良好村风民俗。
在下辖社区成立“社区微法庭”和“法官工作室”,每月定期开展一次法官工作日,把法庭开到少数民族群众家门口,就地、及时地为各民族群众解决纠纷,以判后答疑、以案释法等方式深入民族地区宣传法律法规。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提质扩面工作,实现创建工作高质量、广覆盖,做到处处体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时时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
推动机制创新
让司法红利惠及边疆少数民族群众
2022年5月,昆明市正式托管西双版纳州磨憨镇,共建国际口岸城市。2022年10月,官渡区人民法院磨憨人民法庭揭牌成立。官渡法院牢固树立“国家战略部署到哪里,人民法院司法服务和保障就到哪里”的意识,以“无讼”乡村(社区)及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为目标,制定出台落实《关于依托磨憨人民法庭为磨憨国际口岸城市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十八条措施》,以高质量司法护航高水平对外开放及民族团结进步相关工作。
磨憨口岸地区的沿边属性及多民族属性加大了司法案件及社会治理难度,为进一步满足各民族群众诉讼服务、纠纷解决、矛盾化解、普法需求,官渡法院干警走下审判台,走出审判庭,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大网格”,与当地基层组织形成解纷合力,积极推动“立审执”一体化和诉源治理工作,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发现、就地调处、就地化解,在纠纷化解工作中加深感情、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增进团结,同时为各族群众解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统一群众思想,形成发展共识,把人心拧成一股绳,汇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强大合力。
营造氛围
引导各族群众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
官渡法院从内外两方面发力,积极为宣传民族团结营造良好氛围。在院内强化理论学习,组织全院干警职工学习民族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参加民族团结进步网络在线答题活动等,促进多民族干警职工聚力司法事业团结奋进。
在院外结合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积极做好社会面的宣传发动和教育引导,组织党支部书记、支委、党员代表等宣讲民族团结相关知识,充分运用主流媒体、新媒体等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传播民族团结进步的好声音、好故事、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