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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云01民终463号判决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08 13:10:37 打印 字号: | |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云01民终463

 

李明伟、邱祥文、云南千炬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的(2024)云01民终463号上诉人李任学与被上诉人李明伟、邱祥文、云南千炬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合伙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云01民终46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6136,由李任学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


 
来源:民二庭
责任编辑:李雨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