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云01民终2812号
张百鹏:
本院受理(2024)云01民终2812号上诉人裴化新与易长龙、张百鹏与官渡区裴化新粮油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间为2024年2月7日至2024年3月8日),并定于2024年3月13日下午15:00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