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告
(2023)云01执异1995号公告
作者:李锋  发布时间:2024-03-05 16:27:09 打印 字号: | |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雪冰、昆明上川环境艺术有限公司、董大康、李志强、云南骐辉投资有限公司、李彦波、李树清、张丽莉、石林骐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石林信达建材装璜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与李雪冰、昆明上川环境艺术有限公司、董大康、李志强、云南骐辉投资有限公司、李彦波、李树清、张丽莉、石林骐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石林信达建材装璜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案外人杨以河对执行提出书面异议。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现已审查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我院作出(2023)云01执异1995执行裁定书驳回杨以河的异议请求。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执行局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来源:执行局
责任编辑:李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