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宁法院八街法庭就一起相邻关系纠纷案,开展“阳光司法”活动,让人民群众“零距离”接触庭审现场,“沉浸式”接受普法。
原告与被告是八街某村同姓的邻居,双方的房屋相邻。2022年,被告在旧房的地基上建新房,新房与原告的房屋之间有一条共用通道。
原告认为,被告将自家的生活用水水管安装在共用通道内,侵犯了自己的权益,要求其拆除共用通道内的水管,拆除位于通道靠近原告房屋处妨碍其通行的土墙并赔偿损失10000元。
法庭受理后,对争议相邻纠纷现场进行了现场勘验,厘清了双方的矛盾所在。在勘验过程中了解到,该矛盾纠纷经当地村委会、村小组和司法所多次组织调解未果。
承办法官认为,该案对辖区群众正确处理好邻里关系具有教育意义,于是,以“阳光司法”的形式邀请了县街司法所、县街村委会、村小组的领导、干部、法律明白人和村民代表等二十余人旁听了整个庭审。
庭审前,法官不断以案释法、以法释理、以情化人,通过情理法相结合的方式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希望双方能和谐友善相处,在行使自身权利时不应损害其他相邻方的权利,各方都应当遵守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的原则,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庭审结束后,法官结合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向参加旁听的干部和村民代表以案释法,以辖区常见的相邻关系、宅基地、土地承包转让、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等典型案件为例进行细致分析,讲授了农村宅基地的法律规定,法律对相邻关系的处理原则,并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同村的人员要团结互助,友善相处,行使自身权利时不能损害到其他人员的合法权益。
此次“阳光司法”活动,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让村组干部和群众“零距离”接触庭审现场,“沉浸式”学习法律规定,为旁听的村组干部、法律明白人和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良好的法治宣传效果。
下一步,八街法庭将继续运用“阳光司法”“巡回审判”等形式,结合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不断实践创新法治宣传的方式方法,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安全意识,为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建设和谐美丽乡村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