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昆明光溢经贸有限公司、云南一通阳光科技有限公司、昆明友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云南汇杰科技有限公司、昆明光第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杨堇、刘桂芬:
本院受理的云南洽农农资有限公司与昆明光溢经贸有限公司、杨堇、云南一通阳光科技有限公司、昆明友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云南汇杰科技有限公司、昆明光第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执行依据:(2019)云01民初2779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案号:(2020)云01执1490号、(2022)云01执恢57号、(2023)云01执恢346号],异议人云南洽农农资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书面执行异议。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现已审查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我院作出的(2024)云01执异53号执行裁定书:驳回云南洽农农资有限公司的异议请求。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执行局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四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