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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山法院:“两书”促“双赢”,案结事了迎新年
  发布时间:2024-02-06 15:08:06 打印 字号: | |

2023年3月被评为“法治营商法庭”以来,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福海法庭持续在提升审执质效、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深耕细作。近期,福海法庭通过向当事人送达“两书”即《执前督促履行义务告知书》《诚信自动履行证明书》,引导当事人从“要我履行”向“我要履行”转变,进一步提升执源治理成效。

2024年新春伊始,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判决生效后,被告因涉诉,办理贷款受阻。被告仔细阅读福海法庭向其送达的《执前督促履行义务告知书》后,得知只要其主动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法院可以为其诚信自动履行行为正名,修复社会信用评价。随后,主动联系福海法庭,想要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

在福海法庭法官的协调下,双方达成和解,被告当场履行完毕,福海法庭向其送达了《诚信自动履行证明书》和《结清证明》,为被告办理银行贷款提供诚信正面评价保障。

2023年10月起,福海法庭推出执前督促履行义务告知制度和诚信自动履行正向鼓励机制,在向被告(含司法确认案件中负有履行义务的申请人)送达民事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司法确认)的同时,向其送达《执前督促履行义务告知书》,表明主动履行义务的积极意义和不履行义务将承担的后果。在主动履行义务后,向其送达《诚信自动履行证明书》和《结清证明》,为诚信自动履行者正名,及时修复社会信用评价,为其今后在行政审批、招投标评审、授信融资等方面减少不必要的麻烦,让主动履行者“无忧”。

该项措施推行以来,截至2023年,福海法庭审结的案件主动履行义务的达200余件,执源治理成效显著,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和“双方满意”。

下一步,西山法院将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围绕特色法庭建设目标,继续探索提升审执质效的有效措施,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为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来源:西山法院
责任编辑:尹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