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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云01民初879号
  发布时间:2023-12-22 15:45:50 打印 字号: | |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3)云01民初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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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原告吴玉国你们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吴玉国诉讼请求:1请求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本院(2023)云01执异1541号裁定书将原告追加作为被执行人的裁定并停止执行;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举证期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4年27十四时三十分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第法庭开庭审理。请准时到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特此公告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来源:民三庭
责任编辑:王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