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3)云01民初786号
李慧娇、云南华之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缪泽和诉被告张驰、王德明、陈健贤、李慧娇,第三人云南才华物流有限公司、云南华之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被告张驰、陈健贤的上诉状,张驰、陈健贤的上诉请求如下:1.请求贵院依法撤销(2023)云01民初786号民事判决书,依法改判驳回被上诉人的一审诉讼请求;2.本案一、二审全部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