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云01民初449号
彭励、彭杰:
本院受理的(2023)云01民初449号原告陈绍华、七彩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郁晓冬与彭杰、云南七彩荣达置业有限公司、彭励、彭宇兴、融创西南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实力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西藏汇中实业有限公司、云南祥宏置业有限公司、云南实力融创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等股权转让纠纷一案,云南实力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彭宇兴于2024年1月12日对(2023)云01民初449号判决书不服提起上诉,上诉请求: 1、依法撤销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云01民初449号民事判决,改判驳回被上诉人七彩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陈绍华、郁晓冬的全部诉讼请求。2、本案一审、二审的案件受理费等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七彩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陈绍华、郁晓冬承担。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请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即视为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