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云01民初488号
李镇廷、李俊:
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北京路支行与被告俊发集团有限公司、昆明俊奥商业有限公司、云南俊爵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李镇廷、李俊、云南宝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三人云南中豪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于2023年12月28日作出(2023)云01民初488号民事判决书,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北京路支行与被告昆明俊奥商业有限公司不服,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因无法采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故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二○二四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