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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云01民终503-505、511、512号的送达公告
作者:杨佳媛  发布时间:2024-01-26 16:04:22 打印 字号: | |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云01民终503-505、511、512

 

云南雅韵珠宝有限公司,许本忠,李慎,王愿,张秀芬

本院受理的云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郭卫徐燕,徐偲伦蔡希培,夏新建,王鹏与昆明大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云南雅韵珠宝有限公司,许本忠,李慎,王愿,张秀芬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5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云01民终503-505、511、51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由云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立案二庭二楼6197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十六


 
来源:立案二庭
责任编辑:杨佳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