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云01民终1208号
金玉顺、黎徐莲: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分行与你二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云01民终120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
准许上诉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分行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二O二四年一月二十九日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云01民终1208号
金玉顺、黎徐莲: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分行与你二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云01民终120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
准许上诉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分行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二O二四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