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云01民终324号
成都中南世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昆明中樾置业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深圳市尚石设计有限公司,原审被告成都中南世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都中南新世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通中南新世界中心开发有限公司、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云01民终324号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判决结果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858元,由上诉人昆明中樾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