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云01民再31号
云南汇联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2023)云01民再31号上诉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与被上诉人钱兴帅、原审被告凡献考、陈美芬、云南汇联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金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由于你下落不明,依照法律规定,本院以公告形式向你送达本院(2023)云01民终1288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内容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37047元,由上诉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备注:已发布于本院官网公告栏)
二〇二三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