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打官司”?
我要到法院“打官司”应该怎么做?
法院立案后就能开庭吗?
3问3答帮你了解以下问题
问题1:起诉的流程是什么?
起诉就是俗称的 “打官司”。民事诉讼中的起诉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民事争议,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司法保护并依法作出裁判的行为。
民事诉讼的一审一般程序为:
1.准备起诉状、原被告双方身份证明材料、证据;
2.到法院立案缴费;
3.等待对方答辩,举证;
4.开庭审理;
5.一审判决或调解。
问题2:怎么撰写起诉状?
民事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第一,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身份证号码、住所地、联系方式等内容。
如果当事人是企业或者其他组织,那就需要提供企业名称、企业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以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者工商登记的字号。
第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第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和住所。
除上述内容外,民事起诉状尾部还应当写明受诉人民法院的全称和起诉的具体日期,并由起诉人署名或者盖章。
问题3:怎么收集证据?
打官司前收集好有效的证据是打赢官司的必备条件,那么如何收集证据,需要准备哪些证据才有效?
(一)离婚纠纷
需提供原告、被告的主体资格证明;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或户口簿、户籍证明、出生证明;结婚证,结婚证遗失的,提交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等材料。
(二)民间借贷纠纷
需提供原告、被告的主体资格证明;借条、借款协议、付款凭证等证据的原件及复印件等。
(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需提供原告、被告的主体资格证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者发生交通事故的其他证据;保单;所受损失的证据等。
(四)劳动争议
需提供原告、被告的主体资格证明;劳动仲裁申请不予受理的,提交仲裁申请书(需加盖仲裁公章)、不予受理通知书及不予受理通知书送达回证复印件;劳动仲裁申请已经裁决的,提交劳动仲裁裁决书、裁决书送达回证复印件;发生劳动关系的证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