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
嵩明县人民法院
坚决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
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格局
抓前端、治未病
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工作
法官进网络
持续深化“院长进街镇、庭长进村委、法官进网格”全领域实体化诉源治理机制,抓实矛盾纠纷源头治理。2023年,全院网格干警一对一下沉至全县辖区525次,集中收集矛盾纠纷、村情社情、普法强基等49类3165条信息,调解平台嵌入乡村、社区、网格,在线对接77个基层治理单位,让矛盾“化于未发、止于未诉”。
普法强基在行动
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分析研判辖区多发易发纠纷案件,常态化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丰富创新普法教育形式,以案明理、以案释,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让当事人预期诉讼风险,实现以讼止讼,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诉前调解加“诉”度
本着化解矛盾、源头治理的原则,大力推行诉前调解,对符合条件的民商事案件,引导当事人了解并接受诉前调解,努力促使调解双方达成合意,高效化解矛盾纠纷,“一站式”质效得分长期居全省前列。
扩展多元解纷“朋友圈”
完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与12家单位包括人民银行、人社、工会、妇联、工商联等分别建立涉金融、欠薪、劳动争议、家事、涉企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推动类案专调,创新选聘高校教师特邀为特邀调解员,建立“法院+”调解模式,不断优化调解员队伍结构,有针对性地开展特邀调解员培训,持续激发调解员工作热情,带动司法办案质效进一步提升。
小法庭绘就大“枫”景
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为抓手,四营人民法庭积极发挥牛栏江镇“综治分中心”作用,在嵩明县牛栏江派出所建设巡回审判法庭,制定《嵩明县牛栏江“1·3·N”调审解纷工作站工作机制》,充分整合司法人民调解、公安行政调解、法院司法调解“三调”资源,实现非诉挺前、诉讼断后、执行到位的闭环式解纷目标。
杨林新区人民法庭紧扣区域特点,找准杨林法庭“优化营商环境型”法庭定位,建立区庭联动、庭地联动机制,不断完善涉企业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赋能添力。通过在龙保派出所设立巡回审判点,针对辖区特点建立法官网格化诉源治理工作站、基层治理调解组织工作站,实现纠纷调处无缝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