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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云01执异2025号复议公告
作者:李锋  发布时间:2024-01-19 14:42:13 打印 字号: | |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文山市大同粮油贸易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敖以能、敖莲媛、高文琼、敖莲娟、文山州蓝天矿业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升剑商贸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昆明浩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文山市大同粮油贸易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敖以能、敖莲媛、高文琼、敖莲娟、文山州蓝天矿业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龚霖、云南升剑商贸有限公司企业借贷纠纷一案中,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龚霖向我院提交的复议申请书:请求撤销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12月21日作出的(2023)云01执异2025号执行裁定书,并支持复议申请人执行异议请求事项(裁定撤销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云01民初1739号《民事判决书》第三项中判决被告龚霖对上述全部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裁定法院解除对申请人龚霖采取的限制消费等强制执行措施)。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十九

 


 
来源:执行局
责任编辑:李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