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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云01民初762号《民事判决书》的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03 11:24:24 打印 字号: | |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3)云01民762

 

云南鑫佑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漯河市鑫泉商贸有限公司支峰赵建鹤

本院受理的原告赵剑武与被告云南物流产业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第三人云南物流产业集团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云南鑫佑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漯河市鑫泉商贸有限公司、支峰、赵剑枝、赵建娇、王俊霞、倪建广、赵建鹤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3)云01民初762号《民事判决书》。内容如下:驳回原告赵剑武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300元,由原告赵剑武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级人民法院。

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O


 
责任编辑:张琳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