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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云01民终17956号的判决公告
作者:董海东  发布时间:2023-11-29 17:04:17 打印 字号: | |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3)云01民终17956  

      

刘发芝

本院受理2023)云0117956上诉人刘发昌与被上诉人王勇,第三人刘发芝租赁合同纠纷一案20231129日作出2023)云01民终17956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一、维持云南省安宁市人民法院(2023)云0181民初2168号民事判决第一项,即一、确认原告刘发昌与被告王勇2012101日签订的《场地、房屋租用合同》于2020817日解除;二、撤销云南省安宁市人民法院(2023)云0181民初2168号民事判决第二项,即二、驳回原告刘发昌的其他诉讼请求;三、王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刘发昌租金95728.22元;四、驳回刘发昌的其他诉讼请求和上诉请求。

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云01民终17956民事判决书。

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第二办公区知识产权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十一二十九

          


 

责任编辑:董海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