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3)云01民初559号
昆明恒致丰贸易有限公司、华星、陈宏:
本院受理的原告王美丽诉被告昆明市五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马村信用社,第三人云南中天世纪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昆明恒致丰贸易有限公司、华星、陈宏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原告王美丽的上诉状,王美丽的上诉状请求如下:1、请求法院依法撤销(2023)云01民初559号民事判决书,改判支持上诉人全部诉讼请求;2、请求二审法院判决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