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恒大童世界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恒大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昆明汇银广合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云南御行中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昆明恒富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恒大童世界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出资纠纷一案中[执行依据:(2020)云民初3941号民事调解书;执行案号:(2021)云01执475号],异议人云南御行中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执行不服,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现已审查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我院作出的(2022)云01执异2937号执行裁定书:驳回云南御行中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异议请求。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提交申请复议材料,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执行局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四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