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云南唐皇经贸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昆明双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云南唐皇经贸有限公司、黄佑啟合同纠纷一案中[执行依据:昆仲裁[2017]622号裁决书;执行案号:(2017)云01执2141号],异议人昆明双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提出书面异议。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现已审查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我院作出的(2023)云01执异1966号执行裁定书:驳回昆明双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异议请求。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执行局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四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