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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渡法院新年第一“调”,谱写开局新篇章
  发布时间:2024-01-03 16:08:38 打印 字号: | |

2024年第一个工作日,官渡区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承办的2024年度民初1号、2号建设工程勘察合同案件顺利结案,民事调解书当庭送达到当事人手中。

这两件开门红的结案源于2023年12月29日,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诉前调解的云南某地勘工程公司诉福州某设计公司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两案,两案涉及2016年及2018年的两项建设工程,双方于2020年结算后一直未付剩余款项。经过前期多次协商,双方对律师费等其他费用的承担始终无法达成一致。

元旦放假期间,这两个案件一直萦绕在法官脑海里,考虑到双方分歧并不大,春节前能让公司拿到拖欠几年的款项也能缓解公司压力。秉承法官放假但是案子不能放假的思想,刘建莲法官再次拨通双方电话进行沟通并充分释法明理。看到假期仍牵挂着案情的法官,双方当事人都感动了,决定收假第一天就到法院调解。

1月2日一早,双方如约而至,调解成功后,拿着当庭送达的民事调解书,双方面对承办法官这样说道:“放假前那天你就给我们做了很多工作,只是我们也各自有难处。没想到假期中你还记挂着我们的案子,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与我们沟通。今天能有这个结果,我们太满意了……”

这两件案件在法院审理案件中是十分普通的“小案”,但刘建莲法官认识到这两件“小案”关系到当事人各方的切身利益,案件的处理结果直接影响群众对司法正义的感知和评价。她深入践行“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的理念,始终秉持“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和司法理念,通过将心比心的每一句温暖话语、尽心办理的每一起案件,传递着司法的温度,将法条执行得“温暖”。

在新的一年里,官渡法院将牢固树立“如我在诉”的意识,把案件办到群众心里,把问题解决到实处,践行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的司法理念,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来源:官渡法院
责任编辑:尹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