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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劝法院用“枫桥经验”金钥匙,化解百姓烦心事
  发布时间:2024-01-03 16:03:22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禄劝县人民法院以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契机,积极探索矛盾纠纷化解新路径,构建调解新格局,利用各类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有效调处矛盾纠纷,巧化百姓烦心事,当好群众“调和剂”。

数字赋能,跑出服务“加速度”

充分发挥调解在矛盾纠纷化解中效率高、成本低、不伤和气等特点,以建设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人民法院互联网调解室,实现一平台多渠道的线上解纷为着力点,逐步建立完善调解组织、调解员队伍建档工作,不断推动调解组织进社区、进网格、进乡村。

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在促进基层社会治理方面的作用,让矛盾纠纷调解有层次、有温度、有可信度,使调解工作更便捷、更高效运转,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截至2023年12月,全县共有17家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矛盾纠纷调解,2023年以来,先后协调解决各类问题234个,化解矛盾纠纷145起。

诉前疏导,开通解纷“新路径”

严格落实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部署要求,大力推进诉前调解,切实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积极回应群众司法需求。

落实“调解+速裁”工作机制,充分调动法院人民调解员队伍积极性,加强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立案调解、庭前调解和速裁快审等程序之间的衔接配合,减少案件流转环节,做到能调则调、当判则判。

促进速裁案件多元调解和司法裁判的双向融合,全面提升简单民商事纠纷的化解速度,有效提高审判效率。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解决在萌芽,促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落地生根。

点面俱到,构建调解“新样板”

组织双方当事人在涉案现场开展实地查看、就地调解,有效提高办案效率,为群众提供“零距离”的调解服务,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

“调解工作不仅要做法律通、民俗通,还要善于借力村规民约推动矛盾纠纷化解,要始终做到纠纷有人调、困难有人帮、矛盾有人管、需求有人听,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立案庭相关负责人说。

为了促进矛盾纠纷及时就地化解,禄劝法院深入坚持并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多措并举加强诉中调解工作,通过“巡回法庭+村委会”“法官+人民调解员”等形式,做到点面俱到,充分发挥村民自治在乡村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推动调解工作下移、资源下沉。

下一步,禄劝法院将继续推动基层矛盾纠纷就地化解,让“枫桥”成为一座群众“连心桥”,做“实”自治,做“严”法治,做“活”德治,最终让“枫桥经验”在新时代禄劝基层社会治理中行稳致远。

 
来源:禄劝法院
责任编辑:尹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