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昆明源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云南金俊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杜丕水、谢金恋、黄种水:
本院在执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与昆明源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云南金俊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杜丕水、谢金恋、黄种水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云南睿飞企业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我院提交的复议申请书:请求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撤销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云01执异1894号执行异议裁定书,依法变更申请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昆明源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云南金俊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杜丕水、谢金恋、黄种水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案号:(2021)云01执91号】的申请执行人。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四年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