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云南劲力重型机器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昆明市五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普吉信用社与云南劲力重型机器有限公司、云南世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执行依据:(2020)云昆国信执字第26号执行证书;执行案号:(2021)云01执64号、(2022)云01执恢428号],异议人杨芬向本院提出书面执行异议。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现已审查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我院作出的(2023)云01执异1997号执行裁定书:驳回异议人杨芬的异议申请。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执行局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四年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