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云01民终16679号
谢秋兵:
本院受理的(2023)云01民终16679号上诉人许兵与被上诉人周应彬、谢秋兵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云01民终1667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为:
一、维持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2022)云0111民初15101号民事判决第二项“驳回原告周应彬的其他诉讼请求”;
二、变更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2022)云0111民初15101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谢秋兵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周应彬剩余借款本金18万元”。
一审案件受理费5292元,谢秋兵负担4000元,由周应彬负担1292元。二审案件受理费3900元,由周应彬负担。
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1522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联系电话:0871-64096090,逾期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二○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