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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云01民终20891号案件判决公告
作者:民一庭  发布时间:2023-12-14 10:52:44 打印 字号: | |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云01民终20891

云南林世装饰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刘洪品与被上诉人云南林世装饰有限公司、昆明鼎耀佳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浙江万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云01民终20891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判决结果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607.83元,由上诉人刘洪品承担。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〇二十二十四


 
责任编辑:卢夕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