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云南丰鸥力柱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云南兆润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秦文、朱蓉、张筱婕、陈文革:
本院二○二三年十一月六日对异议申请人林云生申请异议一案,作出的(2023)云01执异1849号执行裁定书中存在笔误,应予补正。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我院作出的(2023)云01执异1849号之一执行裁定书:(2023)云01执异1849号执行裁定书第三页正文第十四行“昆仲裁(2017)161号”补正为“昆仲裁(2017)163号”、第三页正文第十五行“(2017)云01执827号”补正为“(2017)云01执824号”、第四页正文第六行“(2017)云01执827号”补正为“(2017)云01执824号”。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执行局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