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3)云01民终12973号
昆明菲芘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2023)云01民终12973号 上诉人李南与被上诉人昆明圣光广告有限公司、昆明菲芘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于2023年11月2日作出(2023)云01民终1297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云01民终12973号民事判决书。
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第二办公区知识产权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二三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