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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云01民终21400号的送达公告
作者:杨佳媛  发布时间:2023-12-15 12:09:38 打印 字号: | |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云01民终21400

 

周仕节,云南世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昆明官渡农村合作银行金马支行与被上诉人周仕节,陈丽琼,云南世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云01民终2140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上诉人昆明官渡农村合作银行金马支行承担。上诉人昆明官渡农村合作银行金马支行预交8923元,予以退还8873元。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立案二庭二楼6197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十二十五




 
来源:立案二庭
责任编辑:杨佳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