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寻甸法院柯渡法庭受理了原告昆明某蔬菜种植有限公司诉被告云南某公路建设有限公司恢复原状纠纷一案。
因案件当事人均为企业,且原告是小微企业,为充分保障企业健康发展,维护企业良好形象,柯渡法庭采取“店小二”方式服务企业,护航两家企业成功化解纠纷。
被告云南某公路建设有限公司系鸡街段高速公路的总承建方,原告昆明某蔬菜种植有限公司系该高速公路旁的蔬菜种植商。原告主张被告不按照施工规定施工,导致其电力设施受损,且混凝土废料随意堆放影响蔬菜种植作业,遂诉至寻甸法院,要求被告维修受损的电力设施,运走废弃的砂石料。
结合庭审情况,庭审结束后法庭干警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就案涉问题进行沟通、调处。
两家企业因施工问题素有积怨,考虑到如果通过判决方式处理,极有可能进行长期诉讼,为尽快解决纠纷,减少各方的损失,承办法官会同鸡街镇司法所工作人员一同前往争议地点。承办法官倡导双方本着“以人为本、实事求是”的思想,向双方阐释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倡导双方以解决纠纷、恢复蔬菜种植为重。
在多方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由被告云南某公路建设有限公司负责帮原告昆明某蔬菜种植有限公司维修电力设施、运走废弃的砂石料,并平整土地,促进蔬菜种植复工复产,昆明某蔬菜种植有限公司当场写下撤诉申请书,案件最终得以圆满解决。
面对此类涉企纠纷,柯渡法庭采用“庭审+现场调解”的模式,让多元调解“前端”和“速裁速决”终端无缝衔接,灵活运用巡回办案、庭所联动等方式,增强企业“再生造血”功能。
下一步,柯渡法庭将时刻秉承“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理念,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立足本职工作,主动作为,提高审判质效,为辖区内企业发展提供快捷的司法保障服务,促进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