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云01民终18070号
樊思贝:
本院受理上诉人上诉人杨国宝、被上诉人刘帅、樊思贝,云南御行中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本院于2023年11月22日作出(2023)云01民终1807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531元,由上诉人杨国宝承担。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云01民终1807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