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3)云01民终16809号
段潇、黄翔麟: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云彦凯与被上诉人李艳、段潇、张悦、黄翔麟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二人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3)云01民终16809号《民事判决书》。内容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5070元,由上诉人云彦凯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O二三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