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云01民终19568号
李铁:
上诉人瑞博恩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杨鸣与被上诉人上海至正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李铁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云01民终1956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审案件受理费1128元,由瑞博恩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杨鸣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本判决生效后,若负有义务的当事人不自动履行本判决,享有权利的当事人可在本判决规定履行期限届满后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原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为二年。
二○二三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