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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云01民初576号案件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04 10:44:43 打印 字号: | |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3)云01民576

 

昆明恒致丰贸易有限公司、华星、陈宏

本院受理的原告王艳娟诉被告昆明市五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马村信用社、云南中天世纪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第三人昆明恒致丰贸易有限公司、华星、陈宏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01民初57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原告王艳娟的诉讼请求。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十二


 
责任编辑:钟仁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