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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云01民终20815号判决公告
作者:民一庭  发布时间:2023-12-11 16:57:30 打印 字号: | |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云01民终20815

昆明市雕刻工艺厂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张燕与上诉人昆明市雕刻工艺厂劳动争议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云01民终20815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判决结果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上诉人张燕负担。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〇二十二十一


 
责任编辑:卢夕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