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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云01民终18470号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04 16:39:29 打印 字号: | |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01民终18470

云南宝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建丰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袁翠莲、云南宝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内容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2152元,由上诉人建丰建筑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十二


 
责任编辑:李雨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