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云01民初942、943号之一
胡俊、卫红红、丁邦俊、徐显林:
本院受理的原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红塔支行与被告丁邦俊,徐显林,云南奥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云01民初942、94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移送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审理。本裁定一经作出立即生效。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立案二庭二楼6197办公室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八日